俄亥俄州的无烟工作场所法案 赞斯维尔-穆斯金姆县卫生部门调查通过俄亥俄州卫生部门收到的室内吸烟投诉. 第3794章. 俄亥俄州修订法典(ORC)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和就业场所以及紧挨着公共场所或就业场所入口或出口的区域吸烟. 而紧相邻还没有定义, 业主必须确保烟雾不会从入口进入禁止吸烟的区域, 窗户, 通风系统或其他手段. 举报违规:1-866-559-OHIO,或 NoSmoke@odh.俄亥俄州.政府 快速资源 公众健康滋扰或危害投诉表格: 滋扰投诉表格 在线检测报告: 在这里搜索 项目费用: 点击这里